巨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进一步利用创业担保贷款支持我县大众创业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直各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提高我县创业担保贷款资金对创业的扶持作用,营造我县全民创业的浓厚氛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贷款对象及条件
1、个人贷款对象及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个人信用记录良好且无固定工作岗位的自主创业人员,主要包括以下十类人员: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
2、小微企业贷款对象及条件:小微企业需符合《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国统字〔〕号)规定,当年(申请资格审核前12个月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超过人的企业达到8%),并与新招用员工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的小微企业。
3、阶段性增加支持贷款对象:年12月31日前新发放贷款,将下列群体纳入支持范围: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体工商户;贷款购车专门用于出租运营的个人;贷款购车加入网络约车平台的专职司机(需平台提供专职司机“双证”等证明材料);符合条件的出租车、网约车企业或其子公司;对已享受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且已按时还清贷款的个人,在疫情期间出现经营困难的,可再次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4、突出重点扶持对象:对回县创新创业的大学生、退役军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员需要创业贷款的优先发放;对申请创业贷款的扶贫车间,进行重点扶持。
二、创业贷款的额度及扶持次数
个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为20万元;对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贷款额度可按照人均不超过22万元,总额度最高不超过万元确定贷款规模;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万元。
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和小微企业,可继续提供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但累计次数不得超过3次。
三、创业贷款办理流程
申请者可现场办理也可直接通过“巨鹿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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