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邵县信达物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户外广告位建设项目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湖南省,邵阳市,新邵县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招标人:新邵县信达物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商业融资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信达物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户外广告位建设项目项目业主为新邵县信达物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申请银行贷款和企业自筹。现对本项目工程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并对此有兴趣的投标人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人:新邵县信达物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2.2项目名称:信达物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户外广告位建设项目设备采购

2.3采购内容:本次采购内容包含:全彩LED显示屏、公交站台广告灯箱、楼宇电梯广告灯箱、户外楼顶广告牌等。具体实施金额根据设备采购具体数量为准。

2.4技术规格: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2.5资金来源:申请银行贷款和企业自筹。

2.6质量标准:合格产品。

2.7交货期:年8月31日前完成。

2.8交货地点:新邵县城区及乡镇。

2.9招标范围:信达物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户外广告位建设项目设备采购所需设备及其一切附件的供货、运输、调试至验收合格及质保期内的维护养护(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以下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同一个品牌或厂家只允许一个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年4月13日至年4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授权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个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费元/每套,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项目拟采用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元整。投标保证金缴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年5月15日9时30分。

联系人:赵工

电子邮箱:ztg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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