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网讯年12月6日一大早才上班,宣威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收到一个来自安徽的匿名快递包裹,打开包裹映入眼帘的是一面鲜红的锦旗,锦旗上“情系民工、弘扬正义,赠:云南省宣威市检察院第三检察部”,附着一封长达5页的感谢信,落款为湖南省邵阳市农民工刘某,大家瞬间回忆起那群外省农民工的坎坷讨薪之路……
屋漏偏逢连夜雨,千里讨薪意难平
农民工刘某系湖南省新邵县人,年10月,刘某某等14人在宣威某项目部工地上做钢筋工,因施工老板资金链断裂导致工地停工,致使刘某某等14名农民工只拿到了部分工资回家过年,还有10万余元工资没有拿到,因这些工人都是刘某介绍去的,回到老家后,这些工友一到过年就去刘某家讨薪,让刘某苦不堪言,父母妻儿老小都在抱怨,没能过个好年。无奈之下,刘某找到湖南省新邵县的一个律师,律师答复刘某能办好这件事,但需要8千元的律师费,刘某毫不犹豫就支付了这笔费用,但在当地法院开庭时,由于异地管辖的权限问题,事情无疾而终,当地法院让其到宣威市起诉。刘某的8千元就这样打了水漂,为此,刘某吃不下睡不着,无奈之下辗转到了宣威走上了千里讨薪之路。
柳暗花明又一村,刘某讨薪遇“救星”
由于人生地不熟,手中证据不充分,刘某的讨薪之路历经坎坷,在多方反映无果的情况下,年1月17日,走投无路的刘某路过宣威市人民检察院门口,抱着试试看的心态走进了检察院的大门,门卫告诉刘某去第三检察部,第三检察部原民行科老科长徐文浩同志(感谢信中的“石”检察官)亲切接待了刘某,看了刘某某手里的相关证据后告诉刘某某检察院可以帮他们要工资,同时告知他以后打工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问题,做了相关的调查笔录,安抚好刘某后,徐检察官劝返刘某回家,耐心等待我院的回复。
检察官抽丝剥茧,欠薪者无处遁形
该案案件线索受理以后,宣威市人民检察院成立了办案组办理此案,主办检察官孟秋红同志审核了刘某向我院提供的云南某建工集团宣威某项目部施工人员工资表、钢筋工施工合同、建筑工程钢筋劳务协议、云南某建工集团宣威某项目部工资收据、委托书等证据材料,发现欠薪的事实真实存在,但是本案的诉讼主体存在争议,支持起诉案件必须原告、被告明确,要为14名农民工讨薪这事遇到了难题。恰逢年新年以来新冠肺炎疫情肆虐,疫情防控需要牢牢把关,在调查取证方面一时间也无从开展。经过办案人员不断调查,终于找到了该案的总承包商为云南某建工集团,分包商为侯某某,与刘某签署协议和发工资的主体是建工集团宣威某项目部,该项目部没有诉讼主体资格,刘某是工头应该作为第三人参与诉讼,找到明确的被告在“刘某等人与侯某某、云南某建工集团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中确实不易。
刘某的信中写道:“第三检察部的工作人员冒着风险为我们调查取证,尤其那位怀着身孕临近生产还在帮我们农民工忙前忙后的女检察官,我非常感动。”刘某某这样讲述着,“宣威第三检察部的同志帮一群从未谋面的外地农民工劳累奔波而没有一句怨言,你们说我们能不感动吗?到底天下还是好人多,中国西南的云南人就是实在啊!”
“此案牵涉的是民生广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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