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

衡阳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命丁芬为衡阳市监察委员会代理主任

0月20日上午,衡阳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十四次会议,接受刘泽友辞去衡阳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同时,通过了6人的职务任命,免去了4人的职务。具体如下:

决定任命:

丁芬为衡阳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代理主任。

任命:

蔡成为衡阳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单绪平为衡阳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刘利民为衡阳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万科为衡阳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殷亮为衡阳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王东文的衡阳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卜茂平的衡阳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龙亚春的衡阳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刘志宏的衡阳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邵阳

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决定任免、任免名单

(年0月2日邵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决定任命:陈名洋为邵阳市生态环境局局长。任命:刘厚见为邵阳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吴青山为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李冰寒为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周盖雄为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蔡明清为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刘建明为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焦毕华为邵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王晟芳为邵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贺东桢为邵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陈江荣为邵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许雁军为邵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李舒为邵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决定免去:罗玉梅的邵阳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职务;杨博理的邵阳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兼办公室副主任职务;邓江南的邵阳市生态环境局局长职务;谢治辉的邵阳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局长职务。免去:杨卫平的邵阳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吴纲要的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莫争春的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唐保良的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肖竹梅的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审判员职务;李铁英的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员职务;蒋志强的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陈平军的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刘亦龙的邵阳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吴青山的邵阳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姚柳荣的邵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申文侠的邵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欧阳升的邵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李文兵的邵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杨建国的邵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批准:夏业伟辞去邵东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焦毕华辞去新邵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刘朝洪辞去邵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唐杰辞去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刘建明辞去隆回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唐贤辞去大祥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伍顺亮辞去双清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田晶辞去北塔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来源: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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