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4月4日讯(湖南日报·华声在线记者蒋剑平通讯员曾慧玲肖斌辉)“搬进安置房,有了一个宽敞明亮的家,生活真的很幸福!”3月22日,在新邵县潭府乡水口村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搬进新居的贫困户李玲彬高兴地说。据了解,这个安置点共安置周边20个村贫困群众户人。
近年来,新邵县委、县政府把易地扶贫搬迁作为脱贫攻坚一项重点工程,抓紧抓实。县里出台了建档立卡贫困户易地扶贫搬迁对象核查确认工作方案、“十三五”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实施办法等,层层分解任务、压实责任、细化措施。并确定了易地扶贫搬迁住房建设资金补助标准及补助方式,按统规统建模式搬迁的贫困户人均只需缴纳元(每户最高不超过1万元)自筹资金,安置点住房建设支出以及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支出由县政府统筹兜底安排解决。
同时,新邵县对选择分散安置以及部分在村内统规自建安置的搬迁对象,安排产业发展补助资金,引导其与龙头企业、特色基地建立“利益共同体”,解决就业等问题;对于选择在中心镇、产业园区、旅游开发区内统规统建安置的搬迁对象,统一建设经营性门面,前3年由县扶贫开发公司统一经营或对外租赁,所得收入全部分配给搬迁对象,3年后搬迁对象可根据家庭收入等情况,自愿选择以成本价购买门面,用于自主经营或对外出租。
据介绍,近两年,新邵县共有1.3万多名贫困群众挪出了“穷窝”。其中,户名贫困群众实现易地搬迁,所有搬迁户与龙头企业、特色基地签订了帮扶合同。同时,县里投资余万元,建设经营性门面5.8万多平方米,年租赁收入可达余万元,安置贫困群众人,每年可为他们人均增加收入近1元。还有户贫困户余人,实现了分散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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