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何雯)7月19日,新邵县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的相关负责人在新邵县分会场参加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电视电话会议,并召开全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会议。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以下简称“四经普”)的通知精神,新邵县人民政府决定自年起至年开展全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并成立了“四经普”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组织和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及决策。各乡镇成立相应的领导和工作机构,负责本地区“四经普”的组织领导和具体实施。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对本部门、本系统、本行业的普查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承担直接领导责任。
会议要求各乡镇要全力做好登记前的普查对象清查工作,准确测算本地区普查工作量,及时足额安排与普查任务相匹配的的经费,并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尽快采购、调剂、修复好本次普查所需的软硬件设备,做好普查所需的物质保障。
各乡镇要在7月底前组建普查机构,落实人员和经费,制定普查方案,加强普查宣传,选聘、培训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划分普查小区。在9月底前编制完成单位清查底册工作,绘制电子地图,确保清查摸底工作在年11月底前完成。年10月底前完成普查登记,数据的审核、评估、事后质量抽查和主要数据发布。普查工作的总结和数据资料开发应用需在年12月完成。
各乡镇要充分利用“多证合一”的成果,整合各个部门掌握的行政记录和大数据信息,编制完善的清查底册,并在8月底前做好个体户清查登记和升级注册工作,形成完善的清查底册,确保普查对象注册登记规范、普查单位不重不漏。
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加大对普查工作中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和通报曝光力度,依法依规依程序处分处理责任人,坚决杜绝干扰普查、阻碍普查、弄虚作假等现象,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和普查数据真实可靠。
各乡镇要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广播、宣传栏、短信、广告牌、网络、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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