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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湖南省芙蓉人才行动计划》《邵阳市宝庆人才行动计划》等文件精神,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推动我县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共新邵县委、新邵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邵县加强人才引进培养使用暂行规定的通知》(新党发﹝﹞14号)的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公开引进人才29名。现就引进人才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人才岗位计划与岗位要求

本次面向全国公开引进人才计划和岗位要求见《年新邵县高级中学引进人才岗位要求与计划一览表》(附件2)。引进人才信息在新邵县教育局网站、新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湖南师范大学就业信息网站等网站发布。

二、引进对象资格条件

引进对象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教学工作,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所报岗位工作要求。

3.符合《年新邵县高级中学引进人才岗位要求与计划一览表》(附件2)中相应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引进:

1.邵阳市范围内在编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和特岗教师。

2.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6.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7.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8.不接受在读的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报考,在读的非应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次类推。

9.法律、政策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三、引进程序与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和方式

(2)报名地点:新邵县人社局一楼会议室

2.现场照相报名和资格初审

每位报名者只能报考一个科目,报名时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年应届毕业生凭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信网”下载打印相关验证报告(往届生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打印“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年应届毕业生可凭教师资格证笔试合格成绩的有效证明报考)以及所报科目要求的其他证件等原件和复印件、本人签名的《年新邵县高级中学引进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3,自行网上下载)到新邵县人社局一楼进行现场照相报名与资格初查(不接受委托他人报名和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所学专业已列入《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考职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用人单位提出意见,报县人社局认定。

3.相关要求

疫情期间,报考人员须遵从防疫考务要求。

报名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对自己的报名行为负责,报名登记表中填写的信息要反复核对,确保准确无误。考生本人提交的报考资料及各类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应当真实、准确、有效。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其考试和聘用资格,本人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后果,且三年内不得报名参加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和引进人才考试。

(二)考试

1.本次引进考试不设开考比例,考试以面试的方式进行。

2.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备课时间45分钟,试讲时间10分钟,评分标准及相关要求由评委制定,采取当场评分、亮分方式。

3.面试时间定于年1月28日,备课使用教材适时公布,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见准考证。已报名参加面试人员于年1月27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到报名点领取面试准考证。面试成绩满分为分。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如参加面试人员数与引进人才职位计划数为1:1比例的,则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

(三)选择受聘学校

考生按面试成绩分科目排名,按职位计划数的1:1比例确定选择受聘学校入围对象;入围对象分科目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选择受聘学校(面试成绩相同的,学历高的优先;学历相同的,年龄大的优先),入围对象中如有放弃等原因造成的缺额,可在该科目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2次。

(四)体检与签订就业协议书

按岗位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天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就不合格项目进行一次复检,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合格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因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后放弃等原因造成缺额,不再递补。

(五)考察

根据签订就业协议书人员情况向所在学校发出调档函,中共新邵县委组织部、新邵县教育局、新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考核组对已签订就业协议书人员进行考核,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是否符合引进人才资格条件等情况。报名时应届毕业生未取得相关证件凭学校有效证明等报名的,考察前须交验毕业证、学位证及教师资格证原件。考察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造成的缺额不予递补。

(六)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由新邵县委组织部、新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邵县教育局及时向社会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如被实名举报,经查证属于不宜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造成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签订就业协议的考生,失信放弃受聘的,五年内不准参加我县教师招聘考试和引进人才考试。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按相关规定办理编制和聘用手续。聘用前,本人须做出书面承诺:在所聘学校服务满5年,否则不得流动。承诺书装入本人档案。

四、相关优惠政策

硕士研究生、“双一流”中的“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或原“”工程、“”工程重点高校全日制本科一级学院毕业生分别给予每人每年2万元、1.5万元、1万元工作补贴,按学年度发放,直至在本县参加工作满5年为止。在本县工作初期暂无居所的,由用人单位安排周转房。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本次引进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参照全日制研究生享受同等人才引进待遇。

五、组织领导与纪律要求

此次引进人才工作严格遵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和中共新邵县委、新邵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邵县加强人才引进培养使用暂行规定的通知》(新党发〔〕14号)的规定,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提高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确保引进人才工作的公正公平。

监督举报

杨更祥(新邵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组组长)

黄小球(新邵县纪委监委驻县组织系统纪检组组长)

咨询

组织部:钟天成

人社局:曾辉卿青

教育局:孙住平刘志美

附件:

本次引进人才岗位表中相关岗位专业参照《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中共新邵县委组织部

新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新邵县教育局

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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