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杨琼玲陈全果周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城步检察院坚持依法从严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深挖彻查“保护伞”线索,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年以来,受理审查批捕涉恶案件19件35人,批准逮捕34人;受理审查起诉涉恶案件14件38人,提起公诉4件6人,判决4件6人,另有10件32人正在审查起诉中。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动员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央、省、市、县委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后,我院党组第一时间召开会议学习传达贯彻上级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会议及文件精神,并研究制定了工作方案,成立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迅速组织全体干警学习动员部署上级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精神。为提高干警政治站位,压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责任,先后召开专题党组会议学习传达上级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会议及文件精神11次,组织党组中心组专题集中学习6次,组织全院干警大会集中学习10次,人人签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承诺书。集中学的同时,积极强化干警个人学习高检院、省院、市院的简报、专报,参加市委、市院、县委等组织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不断提高干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二是完善工作机制,积极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积极适应办案要求,将涉黑涉恶案件的办理模式从轮案制改为专案组模式。定期组织办案团队开展庭审观摩、座谈讨论等活动,对照查找自身存在的不足,及时改进工作方法,练就检察业务内功。强化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多次组织班子成员和办案团队一同学习上级精神和相关司法解释,研究指导案例,探讨心得,促进业务能力提高。派遣人员先后前往新邵、武冈等地参加涉黑涉恶案件听庭评议活动,相互交流,不断提高业务水平。按照上级要求,对涉黑涉恶案件依法从严从快办理。对公安机关办理的重大、复杂、影响较大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依法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严格遵守执法办案“三个规定”,杜绝关系案、人情案。
三是强化责任担当,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对涉黑涉恶案件均组织员额检察官联席会议进行讨论研究,防止拔高处理,避免降格处分。由案件管理中心对案件流程进行全程监控,对案件质量随时随机检查,严把案件质量关口。针对办案中发现的问题,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份,检察建议1份。就办案中发现可能存在涉黑涉恶保护伞的情况,向县纪委监委移送涉黑涉恶保护伞线索3条,目前正在进一步核查中。对省院、市院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先后两次召开党组会讨论研究,认真查找问题源头,对标问题进行整改。先后组织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战会、推进会,开展专项集中约谈,确保工作改进不松懈。
四是加大宣传攻势,引导发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通过设立扫黑除恶专项宣传栏、宣传牌、举报箱、悬挂横幅、滚动播放标语、公布扫黑除恶举报电话等方式广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法律常识。在市民广场及校园等人口密集区域设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展板,开展集中授课。结合大走访活动和驻村帮扶工作,深入社区及扶贫联点村入户走访,向人民群众宣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知识。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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