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以来,有不少老乡提出这样的建议:希望新邵县撤县设区,作为邵阳第四个区融入邵阳主城区发展,以此做强做大邵阳中心城市,进而带动整个大邵阳发展。
因此,有一位市人大代表将之写成提案(邵阳市人大七次会议号建议),希望推动新邵县撤县设区。
那么,新邵撤县设区有希望吗?国家对撤县设区的条件是什么?
一、国家对撤县设区的条件
国家对撤县设区有明确规定:“市辖区不超过3个且平均GDP高于全国平均水平、面积不足平方千米,调整后市辖区面积不超过平方千米的市,可申报将周边县改区”。
二、邵阳市和新邵县目前的情况
邵阳市区面积.27平方千米,现设立3个区;新邵县面积平方千米。如果只论市辖区个数和调整后的市区面积,新邵县符合申报条件。
但是,因为国家要求市辖区的平均GDP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对照“年邵阳全市人均GDP为元,而全国人均GDP为元”,加上年邵阳市GDP只增长3.9%,可知邵阳市的人均GDP远低全国人均水平,达不到申报条件。
据上可知:邵阳市和新邵县目前还达不到国家规定的撤县设区的条件。
新邵县撤县设区虽然任重道远,但作为邵阳人,我们要相信只要努力终究有一天会实现。大邵阳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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