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发现,有人在我县辖区内组织、接送县内群众到外地接种新冠疫苗,并承诺给予奖励补助。异地接种不仅安全隐患大,而且对我县疫苗接种管理工作造成极坏影响。为维护全县疫情防控和疫苗接种工作良好秩序,经县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我县常住人口非特殊情况原则上在本地进行疫苗接种,以确保疫苗接种工作的安全、有效。凡因组织到外地接种疫苗出现异常反应及安全事故的,相关责任由组织者和接种者本人承担。
二、凡参与策划、宣传、组织、接送、联系到外地接种疫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扰乱我县疫苗接种工作秩序的人员,一经发现,由县公安机关牵头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从严从重处罚。属我县机关事业单位特別是各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的,由县纪委监委依纪依法依规从严处理。
三、现面向全县广大居民征集线索,实施有奖举报。如发现有人在我县组织、接送县内人员到外地接种的均可举报,由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疫苗接种、利国利民,全民接种、势在必行。请大家携手同心,共同构筑新邵县全民免疫屏障。
新邵县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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