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仍处于高位,国内疫情呈现点多、面广、频发,德尔塔和奥密克戎变异株叠加流行的特点,近期我省湘潭市、长沙市相继报告外省入湘人员检出确诊病例,疫情输入和扩散风险持续存在,防控形势严峻。
按照湖南省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我省将进一步对高中风险区、封控管控区等区域入湘人员开展双向排查。强化上海市、广东省深圳市、吉林省吉林市、长春市旅居史的入湘人员的排查管控。坚决落实交通运输站场进出站旅客体温检测、居民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核酸检测查验工作。对近14天有疫情发生省份入湘人员,坚持落地24小时内核酸检测。加强外省入湘人员的登记摸排和健康监测,落实高中风险地区、来自疫情发生地、涉疫群体等高风险人员的防疫服务和排查管控,按要求做好隔离观察、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等工作。
健康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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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遵守出行要求
入境人员(含中国香港、中国台湾)须在第一入境城市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至少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未满21天者,须在返湘后集中隔离至满21天,再落实7天居家健康监测。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旗)人员严格限制出行;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县(市、区、旗)人员非必要不出行,确需出行的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严格限制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旗),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县(市、区、旗)。口岸接触入境人员、物品、环境的高风险岗位人员,以及集中隔离场所、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进口冷链食品加工企业等高风险岗位人员应尽量避免出行,确需出行的须满足脱离工作岗位14天以上且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所在单位报备。
2
及时主动报备报告
所有入湘、返湘人员均应在抵湘后第一时间进行报备,通过湖南健康码首页的“便民服务”中“返湘报备”进行信息报备,了解当地的防疫要求,并配合做好各项防控工作。近28天有境外旅居史或近14天有高中风险区及其所在县(市、区)、封控区、管控区旅居史的入(返)湘人员,与感染者轨迹有重合交集的人员,健康码为“红码”“黄码”,行程卡显示前14天内到达或途径的城市名称标有“*”星号的人员,高风险职业人员等重点返乡人员,务必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工作单位或所住宾馆酒店民宿报告,主动告知相关旅居史,积极配合做好信息登记、核酸检测、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对逾期不报、故意隐瞒造成疫情传播的或拒不配合落实健康监测措施等,将依法追究个人法律责任。
3
主动进行核酸检测落实健康监测管理
所有入湘返湘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湘。因紧急事项入湘者,可在抵湘后进行核酸检测,在无其他流行病学史和临床症状的情况下,等待核酸检测结果期间可做好个人防护出行。有本土病例(含无症状感染者)报告省份的入湘返湘人员抵湘后24时之内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并自我健康监测14天。加强对自己及家人的健康监测,如发现发热、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或丧失、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之一者,一定要戴好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尽快到医疗机构就医排查。
特别提醒: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后48小时内,如果没有特殊情况,暂时不要进行核酸检测,避免出现核酸检测假阳性的情况。
4
加强重点场所防控
各类公共场所严格落实测温、扫场所码、核验健康码、通风消毒、督促戴口罩等防控措施,加强人流引导,避免人员聚集;城市公共交通、出租车、网约车应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司乘人员做好个人防护;景区景点、餐饮单位、室内公共场所、密闭场所落实限量、预约、错峰要求;从严管控大型会议、活动、培训、展销等聚集性活动。学校(托幼机构)按要求做好人员摸排工作,落实晨、午、晚检制度。
5
正确使用健康码
健康码是实施防疫医学措施的有效依据,各地要结合流行病学调查情况,合理合规合法应用健康码,采取相应防疫服务措施。任何人不得借码、套码和使用假码。出行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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