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法官与申请执行人交谈
“你们真的是雪中送炭啊,我孙女的生活教育费终于有着落了!”5月18日,家住新邵县大新镇申塘村的黄某求感激涕零地对新邵法院执行法官说道。至此,金某明等7人与
黄某求等4人的生命权纠纷一案,已执行到位12万余元。
黄某求系死者黄某武之父,其因救火被烧伤,导致一级伤残。年3月7日,黄某武、金某明、隆某凤、谢某、申某波、章某、隆某香、申某共8人相约在冷水江禾青镇的一家饭店吃饭。席间,金某明、谢某、隆某凤、申某波及黄某武5人喝了六斤左右的“水酒”,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因赔偿问题,黄某求、黄某武之母雷某华、黄某武之妻袁某梅、黄某武之女黄某涵和黄某依于年6月向新邵法院起诉。年3月,金某明等6人向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最后,法院判决由金某明等7人按各自责任赔偿共计24万余元。法院判决生效后,金某明等7人一直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年8月,黄某求等4人遂向新邵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中,金某明等7人认为大家聚餐喝酒是自愿行为,又没有强行劝酒的行为,不应当承担责任,于是与执行法官打起“游击战”,你来我躲。因黄某求伤残,黄某涵、黄某依均在上学,家庭负担沉重,为早日实现黄某求等4人的胜诉权益,执行法官决定对该案优先执行,他们不顾路途遥远、山路崎岖,多次顶着寒风烈日奔赴新邵县大新镇、小塘镇、新田铺镇以及邵东县等地,寻找金某明等7人的下落,并与金某明等7人的亲友以及当地村干部沟通交流,希望他们协助做好思想工作。功夫不负有心人。5月18日前,在法律、道德、人情的“攻势”面前,金某明、申某、谢某、申某波陆续主动联系执行法官,并即时支付全部赔偿款。
近年来,新邵法院开辟执行“绿色通道”,对涉及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的案件,实行优先执行,帮助弱势人群追索合法权益,得到了群众的一致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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