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定信仰,重温入党誓词。
(新邵县人民检察院供图)
时节如流“新邵检察”回望
吕游王小军陈仕球
年,新邵县人民检察院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多项业务工作位居全市先进行列,被评为湖南省文明标兵单位、湖南省检察机关检察文化建设先进单位。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新成效
对省公安厅、省检察院挂牌督办的曾某朋等63人涉黑涉恶案件提起公诉,打响了邵阳地区扫黑除恶的“第一枪”。在该案办理过程中,坚持提前介入,从涉黑犯罪的四个特征方面引导公安机关严把证据关,引导侦查机关补充完善证据余份。
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捕涉黑涉恶案件24件40人,批捕17件25人,不认定为涉黑涉恶案件7件15人;受理公安机关移送起诉涉黑涉恶案件22件37人,审查认定为涉黑涉恶案件起诉18件38人,其中追加认定为涉恶案件9件14人,改变公安机关定性不认定为涉恶案件7件8人,不诉1件1人。注重“破网打伞”,向县监委移送保护伞线索7条,办理上级交办的涉黑恶“保护伞”案件2件。
结合办案深挖犯罪根源,精准制发检察建议5件,帮助相关部门堵漏建制,促进源头治理。在办理未成年人涉黑涉恶案件时,对在校学生监管不力的问题,向教育等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促成县委、县政府在全县范围内部署专项整治行动。
维护和谐稳定推出新举措
批捕各类刑事犯罪件人,起诉件人。切实维护公众利益,批捕黄赌毒犯罪案件57件81人,起诉42件47人;从严打击侵财类犯罪,批捕50件57人,起诉58件72人。
全面贯彻宽严相济,依法对轻微刑事案件当事人不捕69人、不诉67人。全力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有效节约司法资源、减少社会对抗,提高办案效率和办案质量。截至目前,共运用该制度办理案件21件30人,向法院提出精准量刑建议21份,法院采纳率为%。
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开展民情恳谈会30场次,发放法律宣传手册3万余份。2名员额检察官受聘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开展法律宣传活动5次。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起诉性侵、虐待、伤害未成年人的犯罪20人。加强对未成年受害人的帮助,办理刑事司法救助案件3件。
履行公益诉讼职能展现新作为
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共收集各类公益诉讼线索23件,立案审查18件,其中生态环境资源保护领域13件、食品安全领域2件、国有土地出让领域3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件。《检察日报》《湖南日报》《法制周报》等多家媒体对该院公益诉讼工作进行专题报道。
扎实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中小学及周边食品安全、城乡农贸市场整治等专项监督活动,提升办案质效。如开展中小学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护苗行动”专项监督活动,推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全县家中小学校(教学点)、76家幼儿园、47家民办培训学校(机构)食堂食品安全进行地毯式排查,立案调查14件。
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的办案理念,通过诉前程序推动行政机关自我纠错、依法履职,共同推动公益侵害问题在诉前程序得到解决。共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件,行政机关均已落实,督促恢复被毁公益林.8亩、绿化林道2.38千米、关停非法采砂企业2家、整治排污涉矿企业5家、收回土地出让金.75万元。
加强法律监督迈出新步伐
坚决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等问题,共办理立案监督案件10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2份,已全部纠正;追捕犯罪嫌疑人18人,追诉漏罪14人,追诉漏犯28人;依法出庭支持公诉场次;落实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制度,检察长共列席会议4次,参与讨论疑难复杂案件5件。
结合执法办案,对违法违规监管行为提出纠正意见4份,全部被采纳。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1件,向办案单位发出变更强制措施的建议,被采纳10件。开展特赦检察工作,对该县余名社区矫正人员开展核查、比对,对其中符合特赦条件的32名罪犯,出具检察意见书,确保特赦工作及时准确无误开展。
配齐配强办案力量,强化对民事行政诉讼全过程的监督,办理民事行政类案件3件,其中审判结果监督案件2件,提请市检察院抗诉1件。助力“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办理执行监督案件3件,发出检察建议1件。
时序不停滞,奋斗路更长。新邵县检察院将继续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以直面挑战的勇气、敢于担当的精神、奋发有为的干劲,开拓进取,为服务社会经济发展贡献更多更强的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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