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师生、家长朋友们: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4月3日至5日放假调休,共3天,放假期间不上网课。
清明节将至,近期我国新增本土感染者数量仍处于高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外防输入任务艰巨繁重。为避免清明节返乡祭祖聚集活动造成病毒传播和交叉感染引发聚集性疫情,切实保障广大师生、家长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我们真诚地向您发出倡议:
一、非必要不离济。倡导广大师生、家长非必要不离济,确需离开济宁市,需严格履行报批手续,返回后第一时间进行核酸检测并向单位、社区(村居)等主动报备,落实相关疫情防控措施。教职工要以身作则,带头执行疫情防控要求,非必要不离济,不组织、不参与家族式祭扫、跨地区外出旅游等活动。
二、减少人群聚集。广大师生、家长要增强自我防护意识,本着特殊时期一切从简的原则,喜事延办、白事简办,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家长作为孩子健康第一责任人,特殊时期不带子女外出参加旅行团、培训和拓展训练等活动,减少走亲访友、家庭聚会、扎堆聚集等,提倡家庭聚餐聚会控制在10人以下,尽量不去餐饮、住宿、购物、娱乐、农贸市场、快递点、公共场馆、企业等人员密闭场所、密集场所。
三、做好个人防护。全体师生及家长要全面熟悉疫情防控政策和措施要求,自觉养成戴口罩、勤通风、“一米线”、正确洗手消毒、注重呼吸卫生(咳嗽)礼仪、使用公筷公勺等良好习惯;时刻注意个人防护,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严格落实收寄快递物品消毒及防护措施。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请立即前往发热门诊就诊,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四、倡导文明祭扫。心有亲人,重在情不分远近;缅怀先人,重在心不拘于形。倡议广大家庭自觉摒弃不文明祭扫方式,采取“小手拉大手”等形式共同树立移风易俗新风尚,主动劝导在外务工、学习、工作的亲属,尤其是在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清明节期间非必要不来济。确需来济的,第一时间向单位、社区(村居)等主动报备,严格遵守我市疫情防控政策。
春暖花开时,山河无恙、人间皆安是我们共同的美好愿望。文明祭祀、从简从俭,是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的需要,更是弘扬传统文化、推动形成新时代文明新风的迫切要求。请广大师生、家长朋友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共同构筑守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疫情防控牢固城墙,共度一个平安、文明、有序的清明节假期!
汶上县第三实验小学
年4月1日
安全知识记心中科学防疫1.线上教学期间,学校将继续加强对学生行程和健康状况的排查,坚持一日三检两报告,请各位家长按疫情防控要求配合班主任填报相关信息。
2.家长务必每周带孩子到就近的核酸检测点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并将检测结果每周四下午5点前上报给班主任。
3.家长要及时准确地按要求填报学校要求的各项疫情防控数据,不瞒报、不漏报、不迟报。
4.共同居住成员中如果出现密接、次密接等情况,应立即向学校和所在村居报告,并按要求落实防控措施。
5.关于疫情的消息要以官方权威部门发布为准,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饮食安全
1.自觉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饭前便后勤洗手,防止传染病的发生。
2.购买有包装的食品时,要看清商标、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三无”食品、过期食品一定不要购买食用。
3.生吃瓜果要注意洗干净后才可食用,不吃腐烂、变质的瓜果,严禁吸烟、喝酒。不暴饮暴食,防止消化不良。
交通安全1.不在马路上嬉戏打闹,不在行走和骑车时看手机、听音乐,不在车辆盲区内玩耍。
2.不闯红灯、不翻越交通隔离栏,未满12周岁不骑自行车及共享单车,不坐副驾驶座位。未满16周岁不驾驶电动自行车。乘坐电动车时一定要佩戴安全头盔。
3.遵守乘客守则,不携带易燃、易爆物及其他禁止物品乘坐公共交通。乘车时先下后上不争抢,发现可疑物品,及时报告工作人员,不擅自处置。保管好随身携带物品。
牢记防溺水“六不准”原则1.不准私自下水游泳。
2.不准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
3.不准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队的情况下游泳。
4.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5.不准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
6.不准不会水性的学生擅自下水施救。居家生活
1.请家长为孩子创造安静、温馨的学习环境,督促孩子按时作息,科学规范使用电子产品。
2.建议近期不要网购,尤其是境外购物。
3.注意用电、防火安全,加强对孩子的防拐防骗教育,不欺凌,提高孩子的自我保护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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