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脱贫攻坚系列决策部署,根据湖南统一战线聚力脱贫攻坚总体工作安排,经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结合我县实际,将开展“爱心捐助关爱健康”为主题的社会扶贫专项行动。为确保行动有序开展并取得实效,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脱贫攻坚系列决策部署,进一步凝聚社会力量,助力我县决战决胜脱贫攻坚,通过健康帮扶途径,精准结对、精准帮扶,为建设“大美湖南之心”,决胜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目标
年内,公益募集爱心善款万元以上,帮扶户以上特别困难的贫困户,对白血病、尿毒症、精神病、癌症、重度残疾人患者的治疗和康复给予救助。
三、帮扶对象和标准
(一)帮扶对象由县扶贫办提出建议方案,报县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审批。主要面向家庭中有身患重大疾病和因灾、因意外伤害导致家庭困难的特困建档立卡贫困户和边缘户。
(二)帮扶标准由县扶贫办提出建议方案,报县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四、组织保障
成立新邵县年爱心帮扶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行动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阳晓华任组长,县委副书记、县长陈历贤,县委副书记杨韶辉,县委常委、宣传部长汤先梧,县委常委、统战部长刘丹,县政府副县长李繁荣,县政府副县长岳小波,县政府副县长韩纪江任副组长,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工商联、团县委、县妇联、县扶贫办、县商务局、县民政局、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财政局、县科工局、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卫健局、县教育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文旅广体局、县红十字会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罗毅新任办公室主任,统战部周正新为联络员,办公室地点设县委统战部。
五、帮扶资金筹措
资金募集遵循政府引导、社会捐赠的原则,通过广泛宣传引导,致力社会爱心募捐资金。(所有社会募捐资金汇入县红十字会捐赠账户,由县委、县政府统筹安排)
六、工作步骤及职责分工
(一)全面宣传发动(9月25日--10月17日)(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各成员单位)。由县委宣传部负责,向社会发布《新邵县年“爱心捐助关爱健康”公益募捐众筹项目倡议书》;由各成员单位和乡镇配合在县级主流媒体开辟社会帮扶宣传专栏,全方位多角度宣传社会帮扶先进典型。
分类别、分行业、分领域组织召开动员会议,动员全县各单位各部门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加爱心捐赠行动,坚持自愿捐款的原则,倡议一般干部职工按不低于元、科级干部按不低于元、处级干部按不低于元的标准进行捐款,特别困难或有重大疾病的干部职工可不捐款。捐款由各单位收集后于10月17日之前汇入县红十字会账户,由新邵县红十字会开具捐赠票据,《干部职工捐赠情况统计表》须在10月10日之前将纸质档加盖公章、电子档报本系统单位汇总,由系统单位在10月11日前统一报县社会扶贫领导小组办公室。(纸质档报送县委统战部办公室周正新,电子档报送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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