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1月9日讯(通讯员吕游)1月8日下午,受省文明办委托,邵阳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黄光荣等一行来到新邵县人民检察院,授予县检察院“湖南省届文明标兵单位”称号,县检察院班子成员参加授牌仪式。近年来,新邵县检察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始终坚持文明建设与检察业务工作“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在根植文明,塑造文明、展示文明的同时,推动了检察工作持续健康发展。先后荣获全省先进检察院、湖南省文明单位、湖南省文明卫生单位、全省检察机关“检察文化活动”先进单位、全省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湖南省巾帼文明岗、湖南省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省特级、全市检察机关先进基层检察院、全市检务公开先进单位、邵阳市青年文明号等40多项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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